明光市桥头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(集体土地占用审查)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8-17 09:29
    【字体:打印

    填报单位(盖章): 主要领导: 填报人: 联系电话:

    基本信息

    审批数量

    -1

    事项名称

    集体土地占用审查

    事项属性

    审批事项名称

    审批对象

    自然人、法人或社会团体

    审批时限

    承诺件

    法定时限

   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;材料预审:5个工作日

    审批性质

    行政审批事项

    网上办理程度

    预审

    审批方式

    上报

    是否授权窗口

    是否进驻中心

    是否收费

    监督电话


    咨询电话


    实施主体

    国土资源局

    审批条件

    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②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;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符合行业用地定额标准;④项目批准文件。⑤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

    应交材料

    ①县、乡级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占用的请示;②"一书两方案"(无征用土地方案、供地方案)。③建设项目批准文件;④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材料;⑤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(林业部门、规划部门、税务部门);⑥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(比例尺11万);⑦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;⑧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;⑨ 土地联营或者入股的合同或者协议;⑩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    许可依据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6061条、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实施办法》第51条。

    流程配置

    一、受理点: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(1个工作日);二、初审:规划耕保股(1个工作日);三、审查:规划耕保股负责人、主管领导、局长对申请材料进行(5个工作日)四、县政府审核并做出决定(5个工作日,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);五、上报市政府(4个工作日,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);六、市政府审批;七、规划耕保股取得批文后交行政审批股(3个工作日);八、取件点: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(1个工作日,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


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